各班级:
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,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, 进一步培养当代大学生爱国情操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 活跃校园艺术氛围, 提高全校学生的合唱水平和艺术修养,激发学生热爱祖国、热爱母校、热爱生活的情感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广大师生中举行“感恩祖国,感受经典”红歌大赛。
一、 活动主题:
红歌大赛的举办,是依托贯彻爱国主义教育,是发扬学生的爱国情操,是展现爱国思想的体现。为了积极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,展现我院莘莘学子青春、热情、活力的个人风采,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,通过学习红色歌曲,进一步加深学生对爱国主义的理解,传承红色传统精神,并丰富校园文化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现决定在本院开展“感恩祖国,感受经典”红歌大赛。
二、 主办单位:
南昌工学院民族教育学院
三、承办单位:
民族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
四、活动时间地点:
复赛于5月6日14:00在1教C区210举办。决赛时间地点及其细节另行通知。
五、活动要求:
1、参赛对象:民族教育学院全体学生。要求各班在班里进行海选(视为初赛),向复赛上报至少一个优秀节目。
2、参赛要求:歌曲选取要符合大赛主题,可以以独唱或小合唱(15人以下)方式参加。复赛独唱歌曲限制时长为1分钟30秒左右,复赛小合唱可唱完整曲。
3、各班文艺委员请负责填写“红歌大赛复赛歌手信息登记表”电子版(电子版将发至文艺委员群,5月1日前务必将电子版交至相应班导助理)并及时让参赛选手(小合唱负责人)加QQ群:774961907
六、评分准则:
1、歌曲内容: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向上,思想性强,符合红色歌曲的主题。
2、音色音质:要求发音清楚,咬字准确,音色优美,声音洪亮吐字清晰,有感染力。
3、演唱技巧:能够准确把握住歌曲的主题思想。要求演唱者声音洪亮协调,音准节奏准确,整首歌曲的演唱具有感染力。
4、节奏旋律:要求旋律流畅,音乐节奏感强,以悠扬的旋律唤起人们对红色精神的怀想。
5、仪表仪态:要求参赛者着装大方,精神饱满,仪态稳重,富有朝气。
南昌工学院
民族教育学院分团委
2018 年 4 月 2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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