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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纪念“五·四”运动 系列活动之五·四红歌合唱比赛
  • 2022-08-03 02:23:18
  • 纪念五·四”运动系列活动之五·四红歌合唱比赛将于2018年5月4日19:00—-22:00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文体会堂举行。

     

    本次五·四红歌合唱比赛是以“五四精神传薪火,激扬青春献祖国”为主题的纪念五四爱国运动的红歌比赛。

    比赛共两轮,初赛各学院按照彩排时抽签顺序进行比赛,决赛晋级的六个参赛学院按第一轮抽签顺序的前后依次进行比赛,比赛中将有学生团体表演及互动环节。


    此次比赛的比赛要求有:

    1. 每学院需准备两首不同的自选比赛曲目(团歌除外);

    2. 比赛形式为合唱,歌曲类型为红歌;

    3. 每支参赛队伍的总人数为54人(包含指挥、伴舞、领唱、和声),比赛时长不超过6分钟。


    比赛规则

    1. 本次比赛共分初赛与决赛两轮,决赛时取两轮综合成绩为最终结果。(注:比赛顺序按彩排时的抽签顺序依次出场,其中初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%,决赛成绩占70%)

    2. 比赛共两轮,初赛各学院按照彩排时抽签顺序进行比赛,决赛晋级的六个参赛学院按第一轮抽签顺序的前后依次进行比赛,比赛中将有学生团体表演及互动环节。

    评分要求

    1. 起评分60分,最高不得超过99分,保留一位小数;

    2.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,保留两位小数;

    3. 初赛前三支参赛队伍演唱完毕后,评委初步统一打分,给前三支参赛队伍打分,从第四支参赛队伍开始,演唱完毕后即时打分。

    注意事项

    1. 若参赛队伍在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前离场,;

    2. 若参赛队伍比赛时长超过6分钟,则每30s扣除评委评选分数1分;

    3. 若参赛队伍参加比赛人数超过54人,则每超过一人扣除评委评选分数0.5分;

    4. 若参赛队伍比赛曲目与活动主题不符,则扣除评委评选分数10分;

    5. 若参赛队伍所在方阵出现喧哗,随意走动等现象,则扣除本轮比赛成绩5分。

    6. 决赛结束后,以综合比分为依据,由高至低评选出一等奖一名、二等奖两名、三等奖三名及其余奖项九个,共计奖项十五个

    红歌,具有浓韵的感情基调,有较强的节奏感。能够唤起华水学子爱国爱团的热情,全方位展现华水学子们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较高的文化素养,唱红歌也可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,体现华水校园崭新风貌。


    编辑人:王思璇

    审核人:张智寅

    华水校团工委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