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念五·四”运动系列活动之五·四红歌合唱比赛将于2018年5月4日19:00—-22:00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文体会堂举行。
本次五·四红歌合唱比赛是以“五四精神传薪火,激扬青春献祖国”为主题的纪念五四爱国运动的红歌比赛。
比赛共两轮,初赛各学院按照彩排时抽签顺序进行比赛,决赛晋级的六个参赛学院按第一轮抽签顺序的前后依次进行比赛,比赛中将有学生团体表演及互动环节。
此次比赛的比赛要求有:
每学院需准备两首不同的自选比赛曲目(团歌除外);
比赛形式为合唱,歌曲类型为红歌;
每支参赛队伍的总人数为54人(包含指挥、伴舞、领唱、和声),比赛时长不超过6分钟。
比赛规则
本次比赛共分初赛与决赛两轮,决赛时取两轮综合成绩为最终结果。(注:比赛顺序按彩排时的抽签顺序依次出场,其中初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%,决赛成绩占70%)
比赛共两轮,初赛各学院按照彩排时抽签顺序进行比赛,决赛晋级的六个参赛学院按第一轮抽签顺序的前后依次进行比赛,比赛中将有学生团体表演及互动环节。
评分要求
起评分60分,最高不得超过99分,保留一位小数;
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,保留两位小数;
初赛前三支参赛队伍演唱完毕后,评委初步统一打分,给前三支参赛队伍打分,从第四支参赛队伍开始,演唱完毕后即时打分。
注意事项
若参赛队伍在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前离场,;
若参赛队伍比赛时长超过6分钟,则每30s扣除评委评选分数1分;
若参赛队伍参加比赛人数超过54人,则每超过一人扣除评委评选分数0.5分;
若参赛队伍比赛曲目与活动主题不符,则扣除评委评选分数10分;
若参赛队伍所在方阵出现喧哗,随意走动等现象,则扣除本轮比赛成绩5分。
决赛结束后,以综合比分为依据,由高至低评选出一等奖一名、二等奖两名、三等奖三名及其余奖项九个,共计奖项十五个。
红歌,具有浓韵的感情基调,有较强的节奏感。能够唤起华水学子爱国爱团的热情,全方位展现华水学子们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较高的文化素养,唱红歌也可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,体现华水校园崭新风貌。
编辑人:王思璇
审核人:张智寅
华水校团工委宣